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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height:180%;">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生态毒理测试数据现场核查指南 为规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中生态毒理测试数据现场核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核查机构和人员 环境保护部组织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中申报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生态毒理学测试数据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工作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二、核查对象和内容 (一)核查对象 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所涉及的生态毒理学测试数据,原则上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进行现场核查。下列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数据应当重点抽查: 1.出具测试数据的报告数量较多且与测试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实验室面积不匹配的; 2.测试数据书面审查中,发现疑点较多的。如,从试验准备到完成,大型搔类繁殖试验一般需要10-12周,鱼类急性毒性试验测试周期一般为4-5周,而测试数据中测试周期明显较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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