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gin: 0 auto;
line-height:180%;"> HJ 633-2012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分级方案、计算方法和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与类别,以及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和实时报的发布内容、发布格式和其他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实时报和预报工作,用于向公众提供健康指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 (AQI) 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3.2 空气质量分指数individual air quality index (IAQI) 单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指数。 3.3 首要污染物primary pollutant AQI大于50时JAQI最大的空气污染物。 3.4 超标污染物non-attainment pollutant 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污染物,即IAQI大于100的污染物。 4空气质量指数计算方法 4.,空气质量分指数分级方案 空气质量分指数级别及对应的污染物项目浓度限值见表1。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HJ 633-2012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