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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height:180%;"> HJ 653-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aerodynamic diameter 指单位密度(ρ0=1g/cm3)的球体,在静止空气中作低雷诺数运动时,达到与实际粒子相同的最终沉降速度时的直径。 3. 2 切割器particle separate device 指具有将不同粒径粒子分离功能的装置。 3. 3 50%切割粒径(Da50) 50%cutpoint diameter 指切割器对颗粒物的捕集效率为50%时所对应的粒子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 3.4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particulate matter (PM10) 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pm的颗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 3. 5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 particulate matter (PM2.5) 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μ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 3. 6 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本标准污染物浓度值均为标准状态下浓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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