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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height:180%;"> HJ/T 62-2001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方法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去除效率等性能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技术、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对烹饪和食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设备去除效率及其它性能的检测,适用于处理风量为2000m3/h~20000m3/h的油烟净化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WPB 5-200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GB/T 13306标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HJ/T 62。 3.1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数值和处理风量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3.2饮食业油烟cooking fume 指食物烹饪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热氧化和热裂解产生的混合物。 3.3油烟净化设备cooking fume control equipment 指对烹饪和食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的设备。 3.4油烟去除效率removal efficiency 指饮食业油烟经过净化设备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质量与处理前的油烟质量的百分比。 3. 5机械式油烟净化设备 指用过滤、惯性碰撞、吸附或其它机械分离原理去除油烟的净化设备。 3.6湿式油烟净化设备 指用水膜、喷雾、冲击等液体吸收原理去除油烟的净化设备。 3.7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 指用静电原理去除油烟的净化设备。 3. 8复合式油烟净化设备 指采用以上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净化方式,组合而成为去除油烟的油烟净化设备。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在额定处理风量下,湿式油烟净化设备和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的本体阻力应小于300Pa,机械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HJ/T 62-2001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方法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