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亚经济联盟几国又出新规,新规指出从2020年3月1日起,在EAEU欧亚经济联盟境内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通过RoHS合格评定程序,以证明其符合EAEU技术法规037/2016中关于在电气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规定。
EAC认证
根据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在2010.10.18签署的协议《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以及俄联邦 技术规范的共同准则和规则》,关税同盟委员会致力于制定保证产品安全的统一标准和要求,一种认证,三国通用,由此 形成了俄白哈海关联盟认证。统一标志为EAC。
TR EAEU 037
TR EAEU 037建立了在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境内流通的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要求,以确保产品在区域内自由流通。如果这些产品还需要符合海关联盟的其他技术法规,则这些产品必须符合海关联盟的所有技术法规要求,才能进入欧亚经济联盟。
TR EAEU 037管控产品(附录1) 该法规适用于在欧亚经济联盟区域内流通的下列产品: 一、电器设备及家用电器: 1)用于食品的加工和储存、厨房工作机械化的设备,以及其他厨用设备; 2)加工(洗涤、熨烫、烘干、清洗)亚麻布、衣服和鞋子的设备; 3)用于清洁和整理房间的设备; 4)维护和调节室内环境的设备; 5)卫生设备; 6)用于头发、指甲和皮肤护理的设备; 7)用于人体取暖的设备; 8)振动按摩器; 9)游戏、运动和训练设备; 10)音视频设备、电视和广播接收器; 11)缝纫和针织设备; 12)电源、充电器、稳压器; 13)园艺设备; 14)用于水族馆和花园池塘的设备; 15)电泵; 16)电子手表; 17)计算器; 18)配线设备; 19)延长线。 二、电子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包括: 1)服务器、个人电脑系统单元; 2)笔记本电脑; 3)平板电脑、手持式计算机、掌上电脑等小型电脑; 4)键盘、机械手、追踪器以及其他控制和输入设备(鼠标、操纵杆、头盔、眼镜); 5)可移动存储设备; 6)监控设备; 7)打印机; 8)扫描仪; 9)扬声器和耳机; 10)多媒体投影仪; 11)生物信息读取器; 12)网络摄影机; 13)调制解调器; 14)UPS。 三、信息和通讯设备(信息和通讯设备终端): 1)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2)公用电话(投币式或插卡式); 3)传真机; 4)电报、电传打字机; 5)便携设备和可移动无线电台; 6)RFID标签。 四、复印机和其他电子办公设备: 1)电气化仪器(手动和便携式电机); 2)光源和照明设备,包括内置于家具中的照明设备; 3)电子乐器; 4)游戏和自动售货机; 5)收银机、票证打印机、身份证读取器、自动取款机、信息亭; 6)额定电压不超过500v的交流和/或直流使用的电缆、电线(光纤电缆除外); 7)自动开关和漏电断路器; 8)火灾、安防及消防安全报警探测器。
非TR EAEU 037管控产品
本法规不适用于下列产品:
1)额定电压超过1000v交流电和1500v直流电的产品,除非附录1另有规定; 2)专用于作为电气设备零部件,且不在附录1清单中的产品; 3)电动玩具; 4)作为产品一部分的光伏板(太阳能板); 5)用于作为地面和轨道空间物体一部分的产品; 6)专用于空运、水运、路面和地下运输的电气设备; 7)电池和蓄电池,包括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在欧亚经济联盟领土上流通的电池和蓄电池; 8)二手(操作)产品; 9)测量仪器; 10)医疗设备。
TR EAEU 037要求
一、有害物质要求: 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方式不应包含以下内容: a)附录2所列清单中的有害物质。 b)含有有害物质的均质材料,其浓度超过附录2所列清单规定的允许浓度。
二、标签和说明书要求: 产品标签要求: 1)电子电气产品的标识必须清晰易读,并必须标记到产品机身上; 2)如果产品太小,空间不足以放下以上信息,则必须在产品所附的说明书中体现。在这种情况下,产品识别信息【产品类别、市场销售名称、型号(如有)】、制造商名称和/或商标必须体现到产品外包装; 3)产品标签必须应用在不需要使用工具拆卸即可看见的地方。 说明书要求: 产品的说明书应包括以下信息: 1)产品识别信息【产品类别、市场销售名称、型号(如有)】,产品主要参数和特征,制造商名称和/或商标,原产国,必须在产品和说明书中体现; 2)关于产品用途的信息; 3)产品特性及参数; 4)产品的操作(使用)、安装、储存、运输、销售和处理的规则和条件(如有必要,相关要求); 5)检测到产品故障时应采取的措施信息; 6)制造商名称和地点(制造商的授权人)、进口商及其联系信息; 7)关于产品的制造年月以及/或该信息的体现位置或确定制造年份方法的信息。 包装要求: 1)产品识别信息【产品类别、市场销售名称、型号(如有)】,和制造商名称和/或商标也必须体现到产品外包装; 2)标签和说明书要用俄语撰写,如果所流通国家法律有要求,还要体现该国的国家语言(官方语言)。标签和说明书中的度量衡单位、商标字母、专有名称、地名和其他名称以及细节可以用其他语言表示; 3)操作说明书应该打印出来,可以随附一套电子版的操作说明书。非家电产品可以只提供电子版的操作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