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起,香港将全面实施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第三阶段。据悉,香港政府现正通过《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推行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在香港供应的订明产品须贴上能源标签,让消费者知悉有关产品的能源效益表现 ,所有供应商(包括批发商及零售商) 不得供应没有参考编号及能源标签的订明产品。 香港的强制性标签计划自2009年11月9日起开始实施,并不断扩大涵盖范围,目前共涵盖八类产品,即空调机、冷冻器具、紧凑型荧光灯(省电灯泡)、洗衣机、抽湿机、电视机、储水式电热水器以及电磁炉。强制性标签计划第三阶段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涵盖范围再扩展至另外三类电气产品, 即电视机 、储水式电热水器和电磁炉,并将扩大空调机和洗衣机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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