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决议(EU) 2018/594,正式将苯-1,2,4-三羧酸-1,2-酐(偏苯三酸酐)(TMA)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s)。因此,SVHC候选清单物质将从181增加到182种。
详细信息见网址: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8.099.01.0016.01.ENG&toc=OJ:L:2018:099:TOC
新增物质
背景:2017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曾向WTO提交通报:G/TBT/N/EU/519,拟将TMA添加到SVHC 候选物质列表中。TMA是由于其呼吸道致敏性质符合REACH法规第57(f)条款。 TMA曾被作为第十六批评议物质被评议过,但在最终公布的第十六批候选物质清单中因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未被列入。
企业责任 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起六个月内向ECHA通报: i. 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 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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