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对7种潜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s)展开公众评议。为期45天的公众评议将于2015年10月15日结束,有兴趣的人士可以在ECHA网站上发表相关意见。通过评议的物质将作为第十四批列入SVHC候选清单。 评议物质
7项评议物质清单请见: http://echa.europa.eu/addressing-chemicals-of-concern/authorisation/substances-of-very-high-concern-identification
企业责任 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起六个月内向ECHA通报: i.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CTI建议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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