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REACH法规第14批SVHC候选物质,此前评议的7种物质有5种被纳入清单。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CAS号:84-61-7)和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CAS号:13048-33-4)两种物质未被列入SVHC候选清单。至此,SVHC候选清单共包括14批168种物质。 第14批SVHC候选物质
168种SVHC物质清单请见:http://echa.europa.eu/candidate-list-table
企业责任 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这五种物质纳入清单起六个月内(即2016年6月17日前)向ECHA通报: i.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CTI建议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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