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对4种潜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s)展开公众评议。为期45天的公众评议将于2016年4月14日结束,利益相关方可以在ECHA网站上发表评议意见。通过评议的物质将作为第十五批列入SVHC候选清单。 评议物质
4项评议物质清单请见: http://echa.europa.eu/addressing-chemicals-of-concern/authorisation/substances-of-very-high-concern-identification 企业责任 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起六个月内向ECHA通报: i. 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 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CTI 建议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