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向WTO提交两项通报:G/TBT/N/EU/519 和G/TBT/N/EU/520 ,拟将TMA和DCHP添加到SVHC (高度关注物质列表)之中。TMA是由于其呼吸道致敏性质符合reach法规第57(f)条款, DCHP是由于其生殖毒性和内分泌干扰特性符合reach法规第57(c)条款和第57(f)条款。DCHP和TMA曾经分别作为第十五批和第十六批评议物质被评议过。
该两项通报的拟批准日期为2018年3月,拟生效日期为2018年3月,相关方可在通报之后的60天内进行意见反馈。
详细信息见网址: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TBT/EEC/17_453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TBT/EEC/17_4533_00_e.pdf
拟添加物质
SVHC企业责任 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起六个月内向ECHA通报: i. 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 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CTI 建议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 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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