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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3-93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气监测仪技术条件 浏览:2712 时间:2018-11-30 发布者: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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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3-93 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气监测仪技术条件

本标准参照采用了国际标准ISO 3930(道路车辆 ― 氧化碳分析仪―技术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油机动车及发动机(含汽车及摩托车)怠速排气污染物监测用一氧化碳(CO)及碳氢化合物(HC)监测仪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放物监测用不分光红外线型CO及HC排气监测仪(以下简称“监测仪”)。

2引用标准

GB 5181汽车排放物术语和定义

GB 11606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3性能要求

3.1检测仪额定工作环境及参比条件

3.1.1额定工作环境

环境温度5~40℃

相对湿度20%~90%

大气压力86. 0-106.0kPa

电源AC 220±22V/50±1Hz

3.1.2参比条件

环境温度25±2℃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0-106.0kPa

电源AC 220±22V/50±0.5Hz

3.2漂移

5.1的规定进行试验,零点和量距的漂移应在该档满量程的±3%以内。

3.3准确度

3.3.1对于CO分析仪,按5. 2的规定进行试验,每个档位的准确度应在满量程的±3%以内。
3. 3.2对于HC分析仪,按5. 2的规定进行试验,每个档位的准确度应在满量程的±5%以内。

3. 4重复性

3.4.1按5. 3. 1的规定进行试验,重复性应在该档满量程的±2%以内。

3.4.2按5. 3. 2的规定进行试验,重复性应在满量程的±2%以内。

3.5量程转换误差

5.4的规定进行试验,CO量程转换误差应在满量程的±3%以内,HC量程转换误差应在满量程

±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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