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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height:180%;"> HJ 638-2012 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警告:酚类化合物属于有毒物质,试样制备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衣物。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酚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12种酚类化合物的测定(具体测定组分见附录A)。本标准不适用于颗粒物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25L时,本方法检出限为0.006~0.039mg/m3,测定下限为0.024~0.156mg/m3;当采样体积为75L时,本方法检出限为0.002~0.013mg/m3,测定下限为0.008~0.052mg/m3。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技术导则 HJ/T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3方法原理 用XAD-7树脂采集的气态酚类化合物经甲醇洗脱后,用高效液相色谱分离,紫外检测器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4干扰和消除 环境空气中的苯、甲苯、乙苯、苯乙烯、三氯苯、四氯苯、苯并芘、苯胺、硝基苯等对酚类化合物的测定不产生干扰,其他干扰物可通过更换色谱柱或改变流动相的比例,使其与目标物分离。 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无酚水,液相色谱检验无干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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