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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height:180%;"> HJ 639-2012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谱-质谱法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内标、替代物及标准样品均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合物,其溶液配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带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海水、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5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当样品量为5ml时,用全扫描方式测定,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6~5.0μg/L,测定下限为2.4~20.0μg/L;用选择离子方式测定,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2~2.3μg/L,测定下限为0.8~9.2μg/L。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内标internal standards 指样品中不含有,但其物理化学性质与待测目标化合物相似的物质。一般在样品分析之前加入,用于目标化合物的定量。 3.2 替代物surrogate standards 指样品中不含有,但其物理化学性质与待测目标化合物相似的物质。一般在样品提取或其他前处理之前加入,通过回收率可以评价样品基体、样品处理过程对分析结果的影响。 3.3 基体加标matrix spike 指在样品中添加了已知量的待测目标化合物,用于评价目标化合物的回收率和样品的基体效应。 3.4 运输空白trip blank 采样前在实验室将一份空白试剂水放入样品瓶中密封,将其带到采样现场。采样时其瓶盖一直处于密封状态,随样品运回实验室,按与样品相同的分析步骤进行处理和测定,用于检查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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