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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height:180%;"> HJ 640-2012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的监测内容、点位设置、监测频次、测量时间、评价方法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部门为监测与评价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所开展的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乡村地区声环境监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也称例行监测,是指为掌握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部门所开展的区域声环境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和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分别简称:区域监测、道路交通监测和功能区监测)。 3.2城市道路 城市范围内具有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主要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含轨道交通走廊的道路及穿过城市的高速公路。 3.3城市规模 通常指城市的人口数量,按市区常住人口,巨大城市为大于1000万人,特大城市为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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