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译名: Auxiliary means of packaging - Desiccant Bag -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中文译名: 包装辅助手段 - 袋装干燥剂 - 技术交付条件
DIN 德国标准化学会
德文原名为Deutsches Institut für Normung, 是德国联邦政府承认的标准化主管机构,并代表德国参加非政府的区域性和国际标准机构,制定和发布德国标准及其他标准化成果并促进其应用。DIN制定的标准几乎涉及建筑工程、采矿、冶金、化工、电工、安全技术、
环境保护、卫生、消防、运输、家政等各个领域。截至1998年底,共制定发布了2.5万个标准,每年大约制定1,500个标准。其中80%以上已为欧洲各国所采用。
DIN 认证
DIN认证工作由德国标准化学会(DIN)旗下的德国标准化学会认证中心(DIN CERTCO)负责。企业可以根据相应的DIN标准申请本企业的DIN认证,认证完毕合格的将颁发DIN认证证书并允许在产品上打上“DIN Geprüft”的标志。
用Unit单位来定义干燥剂的计量
有别于传统概念中比如“我需要6克干燥剂”的说法,在DIN55473标准中,用“单位”来定义干燥剂的计量,是按照实际使用功效的一种计量方法,更客观、更准确。
标准中规定:在(23±2)℃和40%相对湿度的空气中达到平衡时,吸收水汽至少能达到6.0g的指定数量的干燥剂为"一个单位"干燥剂。
对干燥剂产品的各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包装要求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
- 吸附剂的外观、PH值、电导率、水溶物含量、 颗粒大小。
- 一个单位干燥剂的吸湿能力、体积、质量
- 干燥剂包装袋的防粉尘特性、强度、以及所包干燥剂的单位数。
DIN55473是如何规范干燥剂产品的?
标准规范了干燥吸附剂、单位干燥剂、干燥剂包装袋以及交付形式的各项技术指标。 干燥吸附剂
总要求: 颗粒,不含杂质不破碎 萃取液的PH值: 3.5-8 萃取液电导率: >=0.3 S/M 水溶物含量: <=2% 粒度: <6.3mm, >0.25mm(2%透过) 一个单位的干燥剂
吸湿能力: (23 -2°C, 40%), >=6克
体积: <=45立方厘米 质量: <=39克
干燥剂的包装袋
防粉尘性能: A. 低尘, 每单位允许10毫克 B. 无尘 透气度与强度: 足够的水汽透过率, 有足够的强度 型号: 1/6, 1/3, 1/2, 1,2, 4, 8, 16, 32, 共9个产品型号 交付形式
交付包装物: A. PE阻隔袋水汽透过率:<=0.5克/平方米x天 B.每阻隔袋中8%的湿度指示卡 每阻隔袋包装干燥剂数量: (参见标准文件) 固定方式: 8单位以上产品需要有挂绳
□ 标准规范了各项技术指标的检验方法
· 制作萃取溶液并用PH值仪和电导仪测定萃取液的PH值和电导率 · 萃取液蒸发后测量水溶物含量 · 用震动筛测试颗粒合格率
· 使用温湿度箱测试单位干燥剂吸湿能力
· 采用抛物实验测试干燥剂袋的透粉尘度和包装材料的强度
□ 标准规范了质量抽样检验方法 · AQL=4.0
· 各型号干燥剂抽样标准详细参考标准文件
□ 标准规范了自律检查和外部监督的方法
· DIN Certco会不定期地前往认证企业进行质量抽查
□ 标准规范了产品的印刷内容
· 经过认证后可将DIN的认证标志印刷于干燥剂袋的表面 · 干燥剂袋上的印刷必须包含生产商名称等五个必要内容 · PE阻隔袋上必需要有印刷警告内容
检验项目
《包装辅助用品 干燥剂袋 交货技术条件》din55473认证的标准是德国标准化协会针对袋装干燥剂制定的一个标准,标准中对袋装干燥剂的原料性能、包材性能、成品性能、包装袋(阻隔性包装)性能、产品标识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A、原料(吸附剂)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 指标 | 测试或检验方法 |
PH | 3.5~8.5 | 水溶液PH计测定 |
电导率 | ≤0.3S/m | 水溶液电导率仪测定 |
水溶物含量 | ≤2.0% | 水溶液过滤蒸发法 |
粒度 | ≤0.25mm ≤2.0% ≤6.3mm 100% | |
单位吸湿能力 (23℃、40%RH) | ≥6g | 动态法或恒温恒湿箱法测试吸湿能力 百分比后根据单位重量换算而得 |
单位重量② | ≤39g | 生产前根据吸湿能力百分比制订单位重量数值,生产 后根据干燥剂袋内吸附剂净重确认实际的单位重量数值 |
单位体积 | ≤45cm3 | 测量堆积密度后根据单位重量换算而得 |
B、包材(干燥剂袋子的材料,透气性包装)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 指标 | 测试或检验方法 |
防粉尘性 | A型: ≤10mg/u | |
B型: ≤1mg |
吸湿速度 23℃、40%RH | ≤16u: ≥0.25g/7h·u | 带包装动态吸附7小时测试增重 |
32u: ≥0.1 g/7h·u |
印刷及标识 | 至少需印刷有以下内容: 干燥剂 DIN55473 厂家名称及通信地址 DIN检验标志及注册号(我司注册号为5B010) 干燥剂单位数量(只允许有1/6、1/3、1/2、1、2、4、8、16、32单位) 干燥剂袋的类型(A型或B型)
不允许标有重量 | 目视 |
C、包装袋(阻隔性包装)
检验项目 | 指标 | 测试或检验方法 |
水蒸气透过率 23℃、85%RH | ≤0.5g/m2·24h | 电解法测试水蒸气透过率 |
湿度指示卡 | 每袋8%点卡 | 目视 |
印刷及标识 | 需印刷有以下内容(英文、德文): 注意!对潮气敏感; 湿度指示卡必须为蓝色; 应在使用时打开。
如只抽取部分,则应立即对包装密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