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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三):纺织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
  • 1725     时间:2018-11-3 发布者: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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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点领域

    (一)增强化纤行业创新开发能力

        利用工业强基工程等专项实施,加强化纤基础技术工艺研究,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加强与下游产业协同开发,推进高性能纤维、生物基纤维高品质、低成本产业化生产及批量化应用。发展高效、低能耗、柔性化、自动化、信息化化纤技术装备,开发多重改性技术与工程专用模块及其组合平台,实现聚酯、锦纶等通用纤维高效柔性化与功能化,丰富涤纶、粘胶、锦纶、腈纶等功能化、差别化产品,提高产品性能及品质。定期发布中国纤维流行趋势,引导纤维新产品开发方向,提升丰富终端产品功能。

    专栏6:化纤新材料工程

    (一)高性能纤维及应用。推进碳纤维、芳纶、聚酰亚胺纤维品种开发及应用。加强低蠕变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连续玄武岩纤维、聚甲醛、高性能聚四氟乙烯纤维等产业化及应用。提升聚苯硫醚纤维高品质与差别化开发应用水平。

    (二)差别化、多功能纤维。研究并提升表面构筑、等离子体加工、高能射线辐照交联等仿真加工技术水平。发展聚丁二酸丁二醇酯、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等新型聚酯成套技术及装备。建立差别化功能化集成开发与应用系统,实现大容量聚酯、聚酰胺高效柔性化生产,提升原液染色、抗起球、抗静电、阻燃、抗熔滴等差别化、功能化纤维产品水平。

    (三)生物基纤维。推动溶剂法纤维素纤维、聚乳酸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纤维及生物基聚酰胺纤维等生物基化学纤维规模化生产,突破生物基合成纤维原料工业化制备集成化技术和绿色加工工艺开发;开发国产虾(蟹)壳、海藻等海洋生物基纤维原料;拓展生物基纤维的应用,满足功能性纺织品和产业用领域的需求。

    (二)拓展产业用纺织品应用

        加大新型纤维材料在产业用纺织品领域推广应用,提高双组份纺粘热粘合非织造技术、高速湿法成网非织造技术应用水平,促进多轴向经编、三维编织、机织、多种材料多层复合技术及复杂形状织物模压成型技术与装备的产业化。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推动产品标准与应用领域使用规范对接,促进原料、生产、应用之间的协同创新,推动过滤、土工、安全防护等领域产业用纺织品产品质量认证评价,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应用水平。扩大产业用纺织品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医疗健康养老、应急公共安全、建筑交通、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应用。

    专栏7:高性能产业用纺织品工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纺织品。发展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相配套的纤维复合材料和制品,如骨架增强和减重材料、专用机械轻量化材料、电池隔膜等。

    (二)环境保护用纺织品。发展高性能高温滤料、高效常温滤材、水处理滤材、土壤环境修复材料、可降解农用纺织品等。

    (三)健康养老用纺织品。研发和推广高端生物医用敷料,医用植入型纺织材料,老年疾病保健、缓解和康复等功能型纺织品,功能型纸尿裤,成人失禁用品,可穿戴体征监测智能型纺织品,推广纺织基运动健身器材。

    (四)应急和公共安全用纺织品。发展预防和应对地震和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输排水软管、高性能绳缆、功能型服装及装备、加固纺织材料,以及高性能阻燃、防核、防电等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用功能性纺织品及服装。

    (五)“一带一路”配套纺织材料。重点推进土工用、建筑用、结构增强材料、绳带缆等纺织品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海洋综合开发等领域的应用。

    (三)提升天然纤维开发利用水平

        加强天然纤维开发应用,支持企业与农业种养植机构合作,提升棉花等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能力,建设优质棉、麻、丝纤维基地,支持开发汉麻、柞蚕丝、木棉、罗布麻等天然纤维原料。支持利用基因技术改良国产细羊毛的品质,加大生物酶技术在羊毛防缩丝光、苎麻脱胶等加工环节应用,提高纤维利用效率。鼓励棉纺行业推广新型纺纱、粗细络联等先进技术装备,开发特种结构纱、精梳高支纱及多种纤维混纺,扩大高品质棉产品生产。支持丝绸行业扩大自动缫丝机、数码织造、数码印花技术应用,推动麻纺行业采用高效节能先进技术,缩短生产流程,提高羊毛、羊绒产品精细加工能力。加强天然纤维面料开发设计,扩大激光、轧光、涂层、磨毛及免烫防污等功能性整理技术应用,改善天然纤维面料舒适、易护理性能,提高天然纤维面料品质,培育毛麻丝特色产品品牌。着重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天然纤维制品国内消费。

    (四)推动服装家纺行业模式创新

        加快培育以品牌、质量、设计、营销、服饰文化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满足国内消费升级需求,巩固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开发推广自动缝制单元、自动吊挂线、全成型针织等自动化设备,提高服装家纺生产自动化水平。加强信息管理集成应用,实现采购、设计、制造、物流、销售、管理等各系统的无缝连接和智能管控,实现协同设计、敏捷制造、精准营销,提高效率,降低库存,提升效益。利用互联网、大数据、3D打印、3D虚拟试穿、CAD(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技术,推进服装、家纺设计数字化。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引导服装、家纺、针织企业由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向柔性化、个性化定制转变,由产品为中心的传统制造模式向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型制造模式转变。通过层次划分、合理定位、差异发展等营销策略积极整合渠道资源,实现专业市场、实体零售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B2B、B2C、O2O等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与应用,不断优化商业新模式和新业态。

    (五)提高高端纺织机械制造质量

        构建面向纺织机械制造的信息物理系统,推进纺织机械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设计和生产。扩大数控智能加工设备应用,加强制造过程质量监督与检验,提高纺机装备加工质量。围绕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开展纺织加工在线检测与控制技术的应用研究,包括开展纺织装备中的专用传感器、纺织装备的多单元协同控制系统、纺织装备分布式网络监控系统的研发,提升纺织智能装备的性能、效率和可靠性。加强纺织装备用新材料、机加工、表面处理、热处理等基础工艺研究,提高机器装配水平,提高专用基础件制造精度、性能、寿命。推进纺机智能制造体系架构、评价规范等基础共性标准研究制定。

    五、政策措施

    (一)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市场监管,清理商业渠道不合理收费,破除市场垄断,促进公平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规范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简化通关、结汇等行政手续。放宽货币兑换、外汇融资等对外投资金融监管,加强政府在境外投资政策协调、信息对接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发挥好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纺织行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品牌建设、行业服务平台建设等。相关专项或工程中需要中央财政支持的技术研发工作,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由中央财政科技预算等渠道统筹支持。支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纺织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落实国家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减税清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加强产融对接,落实国家对实体经济的融资扶持政策,推进品牌质押贷款实施。鼓励企业建设纺织产业基金,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加快技术改造。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纺织工业转型升级。

    (三)进一步完善棉花调控政策

        完善棉花进口配额管理,提高配额使用效率,满足纺织企业对高品质棉花需求。建立常态化储备棉轮出机制,实行储备棉销售底价与国内外现货价格挂钩联动,加快储备棉消化利用。继续完善棉花价格形成机制、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和棉花贸易救济措施。引导国内棉花种植结构调整,专项支持棉花良种培育、轻简栽培技术推广,提高国产棉品质和国产棉竞争力。

    (四)扩大产业用纺织品应用

        加强纺织行业与建筑、交通、医疗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制定、修订产业用纺织品在相关领域的应用规范,扩大应用需求。利用抗灾、防疫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储备机制,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用纺织品应急储备。

    (五)加强人才保障

        完善以纺织服装高等院校为主,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重点企业相结合,实用技能型、创新型、复合型等多层次人才培养的纺织人才培育体系。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为技工群体打造优良的成长平台。依托行业重大科研及工程项目,重点培养战略型人才和创新创业型领军人才。推动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实训基地,促进学科建设、技能培训与纺织行业转型升级协调发展。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支持行业协会广泛开展企业调查、运行监测、行业研究等工作,组织开展品牌评价、品牌宣传、人才培训等活动,推动“三品”战略实施。引导纺织企业用好国家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企业诉求,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鼓励行业协会深入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质量认证、贸易摩擦、展览展示、新闻宣传等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七)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制定规划任务实施分工方案,落实责任,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保障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加强规划宣传,增强社会各方面实施规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实施效果动态评估,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切实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确保“十三五”末初步建成纺织强国。(完结)



    来源:工信部规[2016]305号  

    针织品分会&运动服装分会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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