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2月10日,美国能源部(DOE)发布最终规则,对外置电源提出新的能效要求。新的法规适用于所有直接工作的外置电源,包括2007年标准中已经涵盖的A类电源以及在之前的DOE法规中没有包括的电源,例如: 多路输出外置电源; 铭牌输出功率大于250瓦的外置电源; 部分对主要或部分由马达驱动的产品的电池充电的外置电源。 执行日期 2016年2月10日起 主要更新内容
>>>> 继美国能源部(US DOE)于2014年2月公告 EPS energy efficiency Level VI后,欧盟执委会终于在2015年4月公告(EC) No 278/2009外部电源供应器的最新改版修订草案,主要方向如下: 调合US DOE将多组电压输出EPS纳入管制范围; 延后纳入>250W EPS; 延后纳入无线充电; 延后纳入10% 额定负载的最低效率要求,不过仍须执行在10%额定负载条件下的测试,并于报告中揭露量测数据 (同US DOE一致); 能效试验结果需公开于网站上且能自由取得。 新版能效要求时间将分二阶段: 第一阶段 (Tier 1):2017年1月 (= US DOE Level VI,其强制时间为2016年2月10日); 第二阶段 (Tier 2):2018年1月 (= EU CoC Tier 2,其实施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