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宇冠检测 发布时间:2016-04-29 阅读: 来源:法规动态:地区双酚A的管控要求 一、全球双酚A管控要求:
随着双酚A的各项研究结果和不良事件的曝光,各国纷纷对双酚A进行风险评估,并发布对双酚A的限制法规,欧盟、美国、我国等均对与食品接触的儿童用品中双酚A进行禁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对双酚A实施严格的管控,来适应各个地区的双酚A相关法案。
二、最新动态:
1、2016年3月,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提出一项加州65提案的紧急条例,如在售罐装或瓶装食品及饮料的容器中含有双酚A,则需要添加统一的警告标签,告知消费者风险。
2、2016年3月,欧盟向WTO发布G/TBT/N/EU/370号通报,公布了一项委员会法规草案,拟修订食品接触塑料的法规(EU) No 10/2011,管控食品接触清漆和涂料中双酚A的使用。
3、2016年2月,法国向ECHA提交一项SVHC意向,因双酚A具有环境激素属性和致癌、致畸、生殖毒性,提议将其加入高关注物质清单,相关提案预计8月8日前提交。
4、2015年9月,ECHA对BPA限制草案展开为期60天的公众评议公众咨询:限制将含有双酚A的热敏纸投放市场。根据最终意见,欧盟委员会将决定是否将BPA的限制纳入REACH法规限制清单(附件XVII)。
三、全球管控要求:
1、美国对双酚A的管控 (部分):
州 |
法案 |
范围 |
BPA限值 |
生效日期 |
阿拉斯加州 |
HB172 |
婴儿食品和配方奶粉的塑料容器,产品包括玩具;7岁以下儿童用可循环食品或饮料容器 |
禁止含有 |
2012.1.1 |
阿肯色州 |
S 350 |
3岁或以下儿童用可循环食品或饮料容器;任何辅助3岁或以下儿童饮食的工具 |
≤ 2 ppm |
2012.10.1 |
加利福尼亚州 |
AB 1319 |
3岁以下儿童用液体、食品或饮料罐头、瓶子或塑料瓶 |
≤0.1ppb |
2013.1.1 |
特拉华州 |
SB 70 |
4岁以下儿童用盛放食品或饮料的空杯子或水杯 |
禁止含有 |
2011.6.30 (制造商)
2012.1.1 (市场) |
爱荷华州 |
HF147/SF60 |
婴儿用可循环食品和饮料容器、塑料容器、罐或瓶子 |
禁止含有 |
2012.1.1 |
宾夕法尼亚州 |
HB 192 |
婴儿或3岁及以下儿童用于盛放任何液体、食品或饮料的容器 |
≤ 0.1 ppb |
2011.3.24 |
田纳西州 |
SB 246 |
可循环食品或饮料容器;任何婴儿配方奶粉或儿童食品塑料容器、罐或瓶子 |
禁止含有 |
2012.1.1 |
德克萨斯州 |
H129 |
三岁以下儿童用玩具、化妆品珠宝等儿童用品 |
禁止含有 |
2011.9.1 |
华盛顿州 |
2010法律第140章 |
三岁以下儿童用于盛放食品或饮料的塑料容器,金属罐除外 |
禁止含有
金属罐豁免 |
2011.7.1 |
运动水壶 |
禁止含有 |
2012.7.1 |
2、中国对双酚A的管控(部分):
禁令 |
生效日期 |
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任何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 |
2011.6.1 |
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任何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 |
2011.9.1 |
3、欧盟对双酚A的管控(部分):
法律引文 |
范围 |
BPA限值 |
生效日期 |
(EU)No.10/2011 |
食品接触塑料 |
迁移量≤0.6mg/kg |
2011.5.1 |
(EU)No.321/2011 |
1岁以下儿童用聚碳酸酯婴儿奶瓶 |
禁止含有 |
2011.5.1 (制造商)
2011.6.1 (市场) |
EN 14372:2004 |
用于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餐具及喂养器具 |
迁移量≤0.03μg/ml |
2004.8.18 |
EN 14350-2:2004 |
饮水设备(奶瓶、奶头、奶嘴和水杯) |
迁移量≤0.03μg/ml |
2004.8.18 |
EN 1400:2013 |
儿童使用和护理用品-婴幼儿安抚奶嘴-安全要求和测试 |
迁移量≤0.125mg/L |
2013.3.27 |
2014/81/EU |
为36个月以下儿童提供的玩具;其他意图入口的玩具 |
迁移量≤0.1mg/L |
2015.12.21 |
4、其他国家对双酚A的管控(部分):
国家 |
法律引文 |
范围 |
BPA限值 |
生效日期 |
奥地利 |
食品安全和消费者保护法案 |
奶嘴和牙胶 |
禁止含有 |
2012.1.1 |
丹麦 |
丹麦兽医和食品管理局 |
3岁以下儿童用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 |
禁止含有 |
2010.7.1 |
比利时 |
2012年9月法案 |
3岁以下儿童用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 |
禁止含有 |
2013.1.1 |
瑞典 |
SFS 2012:991 |
3岁以下儿童用食品包装涂料和涂层 |
禁止含有 |
2013.7.1 |
阿根廷 |
2269/2012法规 |
聚碳酸酯婴儿奶瓶 |
禁止含有 |
2013.1.10 |
南非 |
1972年法案 |
聚碳酸酯婴儿奶瓶 |
禁止含有 |
2011.10.21 |
四、风险分析:
双酚A可用于生产聚碳酸酯、环氧树脂、聚砜树脂、聚苯醚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广泛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奶瓶、水瓶、眼镜片以及其他数百种日用品的制造过程。BPA受热后可能会从容器或包装材料中迁移到食物和饮料中。研究表明BPA属低毒性化学物,能模拟雌性荷尔蒙,扰乱内分泌系统,可能引发生育问题、性早熟、影响胸部发育和生殖功能,甚至导致各种与激素相关的癌症。BPA还可能影响到神经功能发展和免疫系统的功能,尤其是对婴幼儿而言伤害更大。
五、宇冠检测服务:
近年来,多个国家和地区均发布了对双酚A的限制法规,可见各国限制使用双酚A的决心。为适应各个地区双酚A的相关法案,企业需了解BPA在产品中的存在情况,开展供应链调查,以便及时应对法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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