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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盟修订REACH法规附录XVII中关于纺织及鞋类产品的CMR限制
  • 2190     时间:2018-11-27 发布者:深圳市宇冠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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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宇冠检测 发布时间:2018-11-07 阅读: 来源:

    欧盟修订REACH法规附录XVII中关于纺织类产品的CMR限制物清单

    导读:欧盟委员会发布新规 (EU)2018/1513,对欧盟REACH法规(EC)No1907/2006附录XVII中被归类为致癌、致基因突变、致生殖毒性(CMR)1A类和1B类中涉及服装及相关配饰、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和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作出规定。

    欧盟委员会发布新规 (EU)2018/1513,对欧盟REACH规(EC)No1907/2006附录XVII中被归类为致癌、致基因突变、致生殖毒性(CMR)1A类和1B类中涉及服装及相关配饰、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和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作出规定。根据法规,这些物质将会增加到附录XVII第72条, 同时会新增附件12,该条例将会在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该限制要求须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范围:

     

    化学品限制要求适用于以下供消费者使用的产品:

    1. 服装及相关配饰;
    2. 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与服装相似,接触人体皮肤的纺织品(不包括“一次性纺织品”,即设计仅用于单次使用或在有限时间内使用,且不打算在后续进行使用,用于相同或类似用途的纺织物);
    3. 鞋类。

     

    另,该限值要求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1. 使用天然皮革,毛皮或兽皮所制成的服装及其配件,鞋类及鞋类部件。
    2. 非纺织紧固件和非纺织品装饰附件
    3. 二手服装、相关配件,以及除服装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
    4. 供室内使用的地毯和地板覆盖纺织物品。
    5. 个人防护服(EU)2016/425管控范围内的个人防护服,相关配件,除服装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
    6. (EU)2017/745管控范围内被归类为医疗器械的服装、相关附件,除服装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

     

    限制物质

    REACH法规附录12列出的受限物质,其限制浓度(以均质材料浓度计)列出如下:ACH

     

    物质名称 CAS 号 限值/以质量计(均质材料中)
    镉及其化合物(附录XVII中第28、
    29、30项,附录1-6)
    - < 1 mg/kg (以可萃取镉计)
    铬(VI)化合物(附录XVII中第28、29、30项,附录1-6) - < 1 mg/kg (以可萃取六价铬计)
    砷化物(附录XVII中第28、29、30项,附录1-6) - < 1 mg/kg (以可萃取砷计)
    铅及其化合物(附录XVII第28、29、30项,附录1-6) - < 1 mg/kg (以可萃取铅计)
    71-43-2 < 5 mg/kg
    苯并[a]蒽 56-55-3 < 1 mg/kg
    苯并(b)荧蒽 205-99-2 < 1 mg/kg
    苯并[a] 芘;苯并[def]屈 50-32-8 < 1 mg/kg
    苯并[e]芘 192-97-2 < 1 mg/kg
    苯并[j]荧蒽 205-82-3 < 1 mg/kg
    苯并(k)荧蒽 207-08-9 < 1 mg/kg
    218-01-9 < 1 mg/kg
    二苯并[a,h]蒽 53-70-3 < 1 mg/kg
    4,α,α,α-四氯甲苯;对氯三氯甲苯 5216-25-1 < 1 mg/kg
    α,α,α-三氯甲苯;三氯化苄 98-07-7 < 1 mg/kg
    α-氯甲苯;苄基氯 100-44-7 < 1 mg/kg
    甲醛 50-00-0 < 75 mg/kg
    (作为过渡,在2020年11月1日和2023年11月1日期间,夹克,大衣和室内装饰品中甲醛的限制浓度为300mg/kg;但从2023年11月2日起,这些产品的限制浓度应遵照75mg/kg。)
    邻苯二甲酸二C6-8支链烷基酯(富C7) 71888-89-6 1000 mg/kg (单独或与其他在本条款或者附件XVII中其他条款中被法规(EC)No 1272/2008的附录VI第3部分分类为致癌、生殖细胞致突变或生殖毒性1A或1B的邻苯二甲酸盐一起)
    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 117-82-8
    邻苯二甲酸二异戊酯 605-50-5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 131-18-0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nHP) 84-75-3
    1-甲基-2-吡咯烷酮 (NMP) 872-50-4 < 3000 mg/kg
    N,N-二甲基乙酰胺(DMAC) 127-19-5 < 3000 mg/kg
    N,N-二甲基甲酰胺(DMF) 68-12-2 < 3000 mg/kg
    分散兰1 2475-45-8 < 50 mg/kg
    碱性红9 569-61-9 < 50 mg/kg
    碱性紫 3含≥ 0.1 %的米希勒酮(EC号202-027-5) 548-62-9 < 50 mg/kg
    4-氯-邻甲苯胺盐酸酯 3165-93-3 < 30 mg/kg
    2-萘胺乙酸盐 553-00-4 < 30 mg/kg
    2,4-二氨基苯甲醚硫酸盐 39156-41-7 < 30 mg/kg
    2,4,5-三甲基苯胺盐酸盐 21436-97-5 < 30 mg/kg
    喹啉 91-22-5 < 50 mg/kg

     

    备注:上述要求不影响REACH法规附录XVII或其他应用于欧盟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任何更严格的限

    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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