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安全防护鞋的要求除满足防护功能外,更为关注穿着时的卫生、安全、环保问题,这也是目前世界安全防护鞋行业产品的发展趋势。 目前,世界鞋产品的发展趋势是制造无害、环保的产品,因而对安全防护鞋标准的卫生安全性能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不仅是适应科学发展和适应国际贸易、冲破国外技术壁垒的需要,同时也有利于我国防护鞋标准体系的建设及相关部门加强对这类产品的监控,促进我国安全防护鞋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1.2 美国 与消费产品安全有关的联邦法规由美国CPSA(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制定,包括安全标准、管理规定、特殊标签要求和认证要求,不符合这些法规要求或存在实质性危险的产品不准进入美国,已进入市场的应从市场召回。 鞋类涉及的这类法规主要有《联邦危险品法》和《含铅油漆及其某些含铅油漆消费品的禁令》。规定供消费者使用物品的油漆或类似涂层材料的含铅或铅化合物,不得超过总的不挥发油漆重或干漆层重的0.06%。由于我国许多鞋类出口企业习惯在鞋底、鞋跟上喷涂鞋底漆、鞋跟漆,以增加光泽,在鞋面涂上鞋油,以增加亮度,许多出口到美国的鞋也因此被要求增加检测铅等重金属。 在不得含有对消费者造成实质性危害的结构和物质方面,对部分特种鞋可以按照该法规要求执行,但须通过安全性认证,尤其对童鞋、婴儿鞋使用的材料,其健康卫生性需要符合更加严格的标准指标。 1.3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TR 16178:2012《鞋类和鞋类部件中可能存在的临界物质》标准汇总了鞋类和鞋类部件中限量物质要求。该标准描述了鞋类的限量物质、危害程度、可能存在这些物质的材料、测试用试验方法等。 2 国内外安全防护鞋限量物质标准 2.1 国外安全防护鞋限量物质标准 国外安全防护鞋限量物质标准及其要求,见表1。 2.2 国内安全防护鞋标准及限量物质要求 国内安全防护鞋标准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见表2。 

我国现有的安全防护鞋标准GB21146-2007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鞋、GB 21147-2007个体防护装备 防护鞋、GB 21148-2007个体防护装备 安全鞋,都制定于2007年,在制定标准时,修改采用了相关的ISO 20347:2004、ISO 20346:2004、ISO 20345:2004标准。主要目的是针对人们在劳动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和伤害进行保护,并使工作中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限度。 2.3 国内外之间的差异 在涉及产品的安全、卫生性能要求方面,国内外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⑴ 国外通常以法规、指令的形式体现,标准主要是试验方法标准;而我国主要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体现对产品的具体要求,较少使用法规形式加以限制,标准体系中产品标准占有相当数量和比重。 ⑵ 出口到国外的安全防护鞋除了物理安全性能和耐用性能满足出口国和地区的相关标准外,有害化学物质限量还要符合出口国相应的技术法规要求,而我国目前安全防护鞋标准中有害物质限量只涉及到皮革六价铬含量,对其他有害物质均未进行限量。 因此,建议根据前述国外相关法规和标准中的限量要求,以及我国环保行业标准HJ 305-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鞋类》、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QB/T 1873-2004《鞋面用皮革》、QB/T 2680-2004《鞋里用皮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 1309-2010《鞋类检验规程》和其他日常穿用鞋类的标准,作为标准指标建立的依据,同时结合我国劳动防护鞋目前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我国劳动防护安全鞋卫生安全性能标准,将相应的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列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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