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资讯-第5期
	 
	1. 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加强对铝和甲醛的管控
	为了适应技术和科学发展的目的,2019年1月8日,欧盟委员会修改了关于玩具安全的第2009/48/EC号指令附件二第三部分关于铝含量限值的规定,根据2009年6月18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的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特别是第46(1)(b)条,和以往的多次修订,本次做如下更新:
	
		
			| 
					重金属铝的限值对比 | 
					I类 
					干燥、易碎、粉末或柔韧玩具材料中的对应限值(mg/kg) | 
					II类 
					液体或粘性玩具材料中的对应限值(mg/kg) | 
					III类 
					可刮取的玩具材料(涂层、塑料)中的对应限值(mg/kg) | 
		
			| 
					更新前 | 
					5625 | 
					1406 | 
					 70000 | 
		
			| 
					更新后 | 
					2250 | 
					560 | 
					28130 | 
	
	该指令应在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针对成员国。各成员国最迟应于公布后的18个月通过并公布遵守本指令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各个玩具制造商,供应商,经销商和卖家等应注意如上更新对于玩具出口欧盟的影响,注意控制好原材料中重金属铝含量的限值,确保其能通过欧盟法规标准EN71-3的测试要求。
	2. 欧盟修订食品接触塑料材料法规 (EU) No. 10/2011
	2019年1月10日, 欧洲委员会在布鲁塞尔签署并发布了法规(EU)2019/37, 鉴于之前欧盟委员会法规(EU)No. 10/2011的相关规定,本次通过如下:
	第1条:法规(EU)No 10/2011的附件I和III根据本法规附录进行了修订;
	第2条:符合本法规生效前适用的法规(EU)No 10/2011的塑料材料和物品可在2020年1月31之前投放市场,并可在库存用尽前继续投放市场;
	第3条:本法规应在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本法规应具有全部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法规(EU)No 10/2011的附件I和III修改如下:
	(1) 在附件I中,表1修正如下:
	(a) 有关FCM(食品接触材料英文简称FCM)物质编号467,744,1066和1068的条目被以下内容取代:
	 
	 
	
		
			| 
					FCM物质编号 | 
					CAS编号 | 
					物质名 | 
					限制和规范 | 
		
			| 
					467 | 
					3724-65-0 | 
					巴豆酸 | 
					无 | 
		
			| 
					744 | 
					080181-31-3 | 
					3-羟基丁酸-3-羟基戊酸,共聚物 | 
					该物质用作通过细菌发酵获得的产物,符合附表I表4中提到的规格 | 
		
			| 
					1066 | 
					23985-75-3 | 
					1,2,3,4-四氢化萘-2,6-二羧酸,二甲酯 | 
					仅用作塑料多层材料中聚酯非食品接触层制造中的共聚单体,其仅用于与食品模拟物A,B,C和/或D1的食品接触。附件三表2中列出。第8列中国的特定迁移限制是指物质与其二聚体(环状和开链)的总和。 | 
		
			| 
					1068 | 
					2530-83-8 | 
					[3-(2,3-环氧丙氧基)丙基]三甲基氧硅烷 | 
					仅用作上浆剂的组分,用于处理嵌入玻璃纤维增强低扩散塑料(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碳酸酯(PC),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热固性聚酯和环氧双酚中 玻璃纤维)乙烯基酯与所有食品接触。在处理过的玻璃纤维中,该物质的残留物不得为0.01mg/kg,对于每种反应产物(水解单体和含环氧基的环状二聚体,三聚体和四聚体)为0.06mg/kg | 
	
	 
	(b) 以FCM物质编号的数字顺序插入以下条目:
	
		
			| 
					1059 | 
					147398-31-0 | 
					聚(R)-3-羟基丁酸酯-共-(R)-3-羟基己酸酯 | 
					只能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聚合物混合使用,与食品模拟物E在附件III表2中指定的食品接触 | 
		
			| 
					1067 | 
					616-38-6 | 
					碳酸二甲酯 | 
					仅用于:方法a)用1,6-己二醇制备聚碳酸酯预聚物,其用量高达30%,用4,4‘-亚甲基二苯基二异氰酸酯和二醇如聚丙二醇和1,4-丁二醇制造热塑性聚氨酯。所得材料仅适用于与附件三表2中模拟物A和/或B分配的食品短期接触(室温≤30分钟)的重复使用物品; 
					或者方法B)用于生产其他聚碳酸酯和/或在其他条件下,条件是碳酸二甲酯的迁移不超过0.05mg/kg食品,并且分子量低于1000Da的所以聚碳酸酯低聚物的迁移不超过0.05毫克/千克食品。 | 
		
			| 
					1069 | 
					75-28-5 | 
					异丁烷 | 
					只能用作发泡剂 | 
	
	( 2 ) 在附件I的表2中,增加了以下条目:
	
		
			| 
					35 | 
					467 
					744 
					1059 | 
					0.05 | 
					以巴豆酸表示 | 
	
	 
	(3)附件I的表3中,增加了以下条目:
	
		
			| 
					(27 | 
					当含有该物质并在表1(a)第10栏所述条件以外的条件下生产的最终材料或物品投放市场时,采用详细描述的方法确定低聚物迁移是否符合规定的限制(b)表1第10栏应构成第16条所述支持文件的一部分。该方法应适合主管当局用于核实遵守情况。如果可以公开获得适当的方法,则应参考该方法。如果该方法需要校准样品,则应根据其要求向主管当局提供足够的样品。 | 
	
	(4)在附件三第4点表3中,第三和第四行由以下内容代替:
	
		
			| 
					所有含水和含酒精的食品和乳制品,PH≥4.5 | 
					食品模拟物D1 | 
		
			| 
					所有含水和含酒精的食品和乳制品,PH<.5 | 
					食品模拟物D1和食品模拟物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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