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通知,新增第21批共4种物质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正式更新为201项。这4种物质具有致癌性、致突变和生殖毒性(CMR),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以及非常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vP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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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4种物质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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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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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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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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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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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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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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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2-甲氧基乙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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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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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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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第57(c)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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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REACH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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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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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壬基苯基,支链和直链)亚磷酸酯(TNPP),含有≥0.1%w / w的4-壬基酚,支链和直链(4-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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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干扰特性(第57(f)条 -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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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作抗氧化剂以稳定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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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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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四氟-2-(七氟丙氧基)丙酸,其盐类和酰卤(包括它们各自的异构体及其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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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同等程度的关注(第57(f)条 - 环境)
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同等程度的关注(第57(f)条 - 人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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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氟化聚合物的加工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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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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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叔丁基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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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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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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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干扰特性(第57(f)条 -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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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涂料产品、聚合物、粘合剂、密封剂和其他物质的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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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科检测提醒企业,产品中含有SVHC物质时,且含量超过0.1%时,将需要向ECHA通报或者在供应链内进行信息传递,详见SVHC高度关注物质要求解读 。即日起的6个月内,单种SVHC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且年出口量大于1吨的,必须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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